HB 6167.2-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温度和高度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温度和压力环境试验条件及其相应的试验验证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上会受到高、低温和气压环境影响的机载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6167.1-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HB6167.1-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温工作温度nperating low temperature设备正常暴露于其中并要求工作的低温度。
3.2
高温工作温度aperating high temperature
正常工作条件下,特殊安装区(如仪表板后面的密闭空间、设备支架、动力舱区等)内的设备将暴露于其中的最高温度。
3.3
短时工作温度short-time operating temperature
设备在地面长时间放置后开始工作时的温度。由于在设备工作的同时会启动冷(热)空气循环或其他控温方式,因此这些温度条件不常出现并且持续时间很短。
3.4
地面耐受温度grnund survival temperature
指飞机贮存或暴露于气候极值期间,设备预期通常会暴露于其中的低和最高的地面温度。不要求设备在这些规定的温度极值下工作,但要求设备能耐受这些温度而不被损坏。
3.5
飞行冷却能力损失in-fight lass nf cnnling
设备冷却系统失效,使其暴露于比正常情况更为严酷的温度下,但仍要求它在有限xian时间内能在此更高的温度下工作并符合规定的功能/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