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5-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5部分:飞行冲击和坠撞安全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飞行冲击和坠撞安全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的飞行冲击试验适用于所有安装在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上的设备,本部分的坠撞安全试验适用于安装在座舱和飞机其他区域,在紧急着陆期间发生分离时会危及到乘员、燃油系统或者紧急逃生设备的安全的设备。本试验并不能满足中国民min航规章(CCAR)对所有设备提出的要求,例如座椅与座椅限制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6167.1-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HB6167.6-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6部分:振动试验
3试验目的
飞行冲击试验用于验证设备在承受飞机正常工作所遇到的冲击后能否继续在其性能标准范围内工作。飞机在滑行、着陆期间,或者飞机在飞行中突然遇到阵风时可能出现这样的冲击。本部分将提供两种飞行冲击试验曲线:一个为标准11ms脉冲,另一个为低频20ms的脉冲。对于低共振频率(按
HB6167.6-2014规定)低于100Hz的设备,20ms的脉宽可能不足以考核其对更长冲击持续时间的效应,对于这类设备,应该考虑100ms的脉宽。
坠撞安全试验用于验证特定设备在应急着陆期间不会与安装支架分离,或者不会以一种危险的方式脱开。
4设备分类
设备可分为以下几类:
a) 类别A:仅进行标准飞行冲击试验的设备;
b) 类别B:既进行标准飞行冲击又进行坠撞安全试验的设备;
c) 类别D:仅进行低频飞行冲击试验的设备;
d) 类别E:既进行低频飞行冲击又进行低频坠撞安全试验的设备。
5试验条件
5.1 飞行冲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