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20-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0部分:电源线音频传导敏感性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电源线音频传导敏感度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用于确定安装在飞机内部的设备在承受与电源基频相关的预期幅度的谐波频率分量影响时,是否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性能规范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6167.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HB6167.18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8部分:电源输入试验
3设备分类
3.1 设备类别标识
本部分采用设备类别标识对机载设备进行分类,设备分类如下:
——交流设备:R(CF)类、R(NF)类、R(WF)类、K类;
——直流设备:R类、B类、Z类。
3.2 R(CF)类、R(NF)类、R(WF)类和R类
此类设备由主电源是恒频或变频交流系统,或经整流变换到直流的飞机供电系统提供电源的设备,标识如下:
a) R(CF)类、R(NF)类、R(WF)类交流设备:
1) R(CF)类交流设备,由主电源为交流400Hz恒频的飞机供电系统提供电源的设备;
2)R(NF)类交流设备,由主电源为交流360Hz~650Hz窄范围变频的飞机供电系统提供电源的设备;
3) R(WF)类交流设备,由主电源为交流360Hz~800Hz宽范围变频的飞机供电系统提供电源的设备。
b) R类直流设备:
R类直流设备是由恒频或变频交流主电源经整流变换到直流的飞机供电系统提供电源的设备。
3.3 B类
B类直流设备是由发动机驱动交流发电机经整流产生,或由直流发电机产生直流电源的飞机供电系统提供电源的设备,在汇流条上始终浮置容量足够大的蓄电池。
3.4 Z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