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2-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盐雾环境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上会受到盐雾影响的机载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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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6167.1-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3 试验目的
用于确定机载设备长期暴露在盐雾大气中或在正常使用中经受盐雾环境的影响。预期的主要有害影响是:
a) 金属的腐蚀;
h) 由于盐的沉积引起活动部件的阻塞或卡死;
c) 绝缘失效;
d) 接触器和无涂覆导线的损坏。注:盐雾试验不应在霉菌试验之前进行(见HB6167.1-2014中4.8节“试验顺序")。
4设备分类
S类:安装在飞机正常使用过程中遭受盐雾大气影响部位上的设备,划为S类。该类设备要做盐雾试验。
T类:安装在能遭受严酷盐雾大气影响部位上的设备,例如,在海边停放或使用的飞机上直接暴露于未经过滤的外界空气中的设备,此类设备划为T类,该类设备要做严酷的盐雾试验。
5 试验条件
5.1 盐溶液
盐溶液为5%±1%(质量)氯化钠水溶液,35℃±2℃时,盐溶液的pH值应在6.5~7.2的范围内。
5.2 试验温度
试验温度为35℃±2℃。
5.3 盐雾沉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