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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6167.19-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发表时间:2023/12/19      点击次数:510

HB 6167.19-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电压尖峰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交直流电源线,用于确定当设备端口承受来自交流或直流电源线的电压尖峰影响时,是否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性能规范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6167.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3设备分类

3.1 A

为防止电压尖峰对设备的损坏,应安装在严格保护位置上的设备为A类设备。

3.2 B

为防止电压尖峰对设备的损坏,可安装在较低程度保护位置上的设备为B类设备。

4要求

4.1  试验波形

实验室环境条件及试验设备应符合HB6167.1的相关规定。试验波形要求如下:

a)  使用的尖峰信号发生器应能产生如图1所示的典型波形,脉冲上升时间(0至峰值)应不大于2us,脉冲持续时间(0至峰值再至0)至少应为10μs;

b)  1中规定的电压和持续时间仅适用于开路状态,接入受试设备后尖峰电压幅度可能会降低;

c)  尖峰信号发生器的标称源阻抗应为50Q,可用502±52的负载电阻对发生器的源阻抗进行校验,此时产生的电压幅度应为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相对误差为±10%

4.2试验配置

典型试验配置如图2和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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