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9-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电压尖峰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交直流电源线,用于确定当设备端口承受来自交流或直流电源线的电压尖峰影响时,是否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性能规范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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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6167.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3设备分类
3.1 A类
为防止电压尖峰对设备的损坏,应安装在严格保护位置上的设备为A类设备。
3.2 B类
为防止电压尖峰对设备的损坏,可安装在较低程度保护位置上的设备为B类设备。
4要求
4.1 试验波形
实验室环境条件及试验设备应符合HB6167.1的相关规定。试验波形要求如下:
a) 使用的尖峰信号发生器应能产生如图1所示的典型波形,脉冲上升时间(从0至峰值)应不大于2us,脉冲持续时间(从0至峰值再至0)至少应为10μs;
b) 图1中规定的电压和持续时间仅适用于开路状态,接入受试设备后尖峰电压幅度可能会降低;
c) 尖峰信号发生器的标称源阻抗应为50Q,可用502±52的负载电阻对发生器的源阻抗进行校验,此时产生的电压幅度应为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相对误差为±10%。
4.2试验配置
典型试验配置如图2和图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