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23-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3部分: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射频能量发射的测量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用于确定设备发射的不希望有的射频噪声电平是否在规定的极限范围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6167.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HB6167.22-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2部分:射频敏感性试验
3设备分类
3.1 设备类别标识
本部分采用设备类别标识进行设备分类,根据设备在飞机上的安装位置与飞机上射频天线之间的方位和距离来确定设备类别,当这些参数与飞机类型和尺寸紧密相关时,在设备类别定义中给出了示例。
3.2 B类
预计主要工作在干扰电平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的设备为B类设备。
3.3 L类
放置区域远离飞机孔径(例如窗口)和射频接收机天线的设备和互连电缆为L类设备。该类设备可能放置在飞机电子舱内。
3.4 M类
放置于有明显电磁影响的孔径处,但不直接暴露于射频接收机天线区域的设备和互连电缆为M类设备。该类设备可能放置在客舱或运输飞机座舱里。
3.5 H类
直接放置在射频接收机天线区域的设备为H类设备。典型情况该类设备放置在飞机外部。
3.6 P类
放置在靠近高频、甚高频或全球定位系统的射频接收机天线处,或几乎没有屏蔽的飞机结构处的设备和互连电缆为P类设备。
3.7 Q类